临沂世纪信投置业有限公司因无证建设被罚17.1万 此前曾被多次通报曝光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6月30日,临沂世纪信投置业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遭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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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临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1001号,临沂世纪信投置业有限公司 于2014年在柳青街道十二星城房产项目4号楼与7号楼之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了2层930平方米幼儿园楼房,其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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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临沂世纪信投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8-14,法定代表人为马晓萍,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兰山区柳清河路6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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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20年3月,临沂市住建局就曾发布关于业主反映临沂世纪信投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收取违约金的通报:


近期,有业主反映临沂世纪信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信投公司)在疫情期间违规收取业主违约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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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该业主购买了世纪信投公司开发的临沂世纪广场(临沂中心)项目的商品房,因受疫情影响,世纪信投公司要求业主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方式支付首付款,业主坚持进行现场交纳,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后世纪信投公司认为业主未按时交纳首付款,要求缴纳违约金和利息。


对此,我局对世纪信投公司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交纳首付款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交纳首付款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疫情期间房地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销售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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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早的2018年8月,大众网曾以“世纪信投临沂中心无预售证即开盘认购遭质疑”为题进行了报道:


临沂市房管局市场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临沂中心目前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在取得预售证之前,与消费者签订认购书并收取定金,属于违规行为,可向城管部门投诉。


此后,记者联系到了临沂市城管局派驻房产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说,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与消费者签订认购书并收取定金,属于违规行为。按照流程,临沂市城管局派驻房产大队在接到房管局通知后,会进行调查与核实,报市局后责令开发商整改或进行罚款处理。同时,市民遇到此类违规情况,也可以直接向临沂市城管局派驻房产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