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关于对方城镇、枣园镇和义堂镇部分区域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年04月19日 15:53      来源:健康兰山

兰山区关于对方城镇、枣园镇和义堂镇部分区域

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病毒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兰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从4月19日15时起,在方城镇、枣园镇全域和义堂镇部分区域(创业路以北,西中环以西)实施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外来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进入静态管理区;静态管理区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须由村(社区)报经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并带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静态管理区居民禁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各村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本村居(小区)外人员、车辆出入。确需就医或购买必须生活物品的,由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服务。


三、静态管理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四、静态管理区各生产经营企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厂外人员不得入厂,物流凭通行证实行闭环管理。


五、静态管理区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药店之外,其他所有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


六、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暂停所有线下教学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看守所等场所均实行封闭管理。


七、进出静态管理区的所有交通路口设置查验点,车辆凭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通行,静态管理区域内所有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和客运班车暂时停运。


八、请广大居民不要紧张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每日测量体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请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报告,由专业车辆转运至属地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诊治,不要自行购药、服药。


九、静态管理解除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另行通知。


区指挥部咨询电话:8313657、8327026


方城镇咨询电话:2035976、5975019


枣园镇咨询电话:8633000、8633014


义堂镇咨询电话:8560627、8568001


兰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